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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早上科研所各个部门要开例会,唐国华给她通知的时间是九点半。也就是说现在离她上班的时间还有差不多三个小时。

  方缘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唐莎莎正擦着嘴,副刚刚解决完早餐的样子。

  唐莎莎和她道了声早,又指了指桌子对面放着的东西,和她说:“你今天有面试吧?我也帮你买了份早餐。”

  方缘点了点头:“谢谢。”

  平心而论,唐莎莎不化妆的时候那张脸看起来是很嫩的,就是装成刚刚念大学的女生也毫压力。但是这个人不管是妆容还是穿着打扮都喜欢把自己往成熟里面整,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副已经有了定经验的完美OL。

  方缘在她对面坐下来,表情十分担忧:“莎莎。”

  唐莎莎抬头看她,脸辜又茫然。

  就这个样子来看,还是很可爱的。

  方缘用好商量的语气和她说着:“你那种完美又刀枪不入的态度,对对外人就行了,对着同事和以后要长久相处的人,就用平时普通的样子相处就可以。”

  如果唐莎莎肯用平时在家里那副普通小女生的样子面对别人,绝对会比现在受欢迎很多。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

  方缘目光变得悠远起来。话虽如此,她也知道现在突然和唐莎莎说起这件事,对方会改变的话不太可能,毕竟个人这么多年的习惯,没办法说改就改。她叹了口气,“你这样子,会让人觉得你不好相处的。”

  九点到,就几乎已经过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路上人少了不少。

  初春的阳光慵懒地洒下来,虽说是南方的城市,但是现在的晨风还带着些微冷意。

  唐莎莎沿着人行道上地砖相接处那条缝隙笔直往前走着,每步都仿佛踩在云上,飘忽又不真实,心里也难免生出点恍惚。

  在和秦知年相熟之前,她绝对都是个正常的女孩。

  她本性偏软和,在大家眼直是个乖乖女,颇受父母和老师的宠爱。那时候的唐莎莎像个软团子,谁都想捏捏。她会正常的撒娇,会苦恼,会示弱。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秦知年就从“仅仅认识”变成了“熟识。”

  她也开始慢慢变化起来。

  她讨厌秦知年恍若天之骄子的模样,她讨厌秦知年对她露出嘲笑的嘴脸,她讨厌秦知年凡事都比她强些。所以软团子变得坚不可破,懈可击,软弱和幼稚只有在面对极其相熟的人的时候才会展现出来。

  这样的情况直维持到某天,沈怡突然出现了。

  她从来不认为身边有能比自己更加优秀的女性,也从来没有把沈怡放在眼里过,但是沈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秦知年红颜知己了。

  她也能察觉得到秦知年那时候的动摇。

  虽然没说出来,但是那个人那时候确确实实对沈怡有着七分喜欢的。她姑且还挂着“女友”的头衔,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头衔某天会不会就没有了。

  有件事有点难堪,说出来定会让秦知年十分乐呵,所以唐莎莎也就当成个笑话藏在心里——她那时候是真的喜欢秦知年。

  沈怡像里面的女主角,迷糊又可爱。性格好得让所有人都觉得喜欢。

  沈怡和秦知年的相处,就好像唐莎莎和方缘的相处,轻松愉快,点都没有拘束和紧张的感觉。

  那个软绵绵的女孩,难得鼓足了勇气,和她说:“秦知年需要的是了解他,能让他觉得放松和自在的人。你不觉得,你出现的时候,只会让他斗志昂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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