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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名录份:
同伴:马钰,女,29岁,162cm烫染褐大波浪,鹅蛋脸。
三个临时加入的攀岩爱好者:冯强,男,大概三十岁,米七五到米,平头,身形健硕。
兰小小,女,大概二十九岁,米六左右,圆脸,波波头,身形娇小。
曾涛,男,大概三十来岁,米七出头吧,皮肤微黑,精瘦。
两个救援人员:小肖我当时听到他们之间那么叫的,男,大概二十二三岁,米七多点,国字脸,皮肤微黑。
老谭,男,大概三十多岁,米七的样子,微微有点肚腩……
民:好了,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已经记下来了。我们会去调查你说的那些人,等有了结果再通知你。
伍:好,谢谢了。
调查情况:马钰,查到此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没有外出。
冯强,已查到,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朋友潜水。
兰小小,已查到,是XX健身会所会员,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与朋友在会所健身。
曾涛,男,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冯强潜水。
小肖和老谭还没有具体消息,不过询问了当地的救援队,的确有这么两个人,外形特征跟伍豪的描述基本温和。但是他们七月二十三根本没有出勤。
没有在名山找到伍豪说的小木屋。
询问笔录第2次
时间:22XX年7月25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朱进记录人姓名:徐峰
被询问人:伍豪
民警:伍先生,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们已经核实过了,他们……
伍豪:你们找到他们了吗?
民警:你说的那些人,确有其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失踪。
伍豪:没有失踪?哦,那就好,这两天我也在打他们的手机,直都打不通……像是松了口气
民警:还有点,他们表示并不认识你。
伍豪:不认识我?哦,这个也有可能,毕竟我和他们那天才第次见嘛。那马钰呢?她总不可能也不认识我吧?
民警:她认识你,但是二十三号那天她和朋友喝咖啡,并没有跟你出去攀岩。
伍豪:……
民警:还有,我们在你说的名山周围树林进行搜寻,没有发现你说的那座木屋。
伍豪:这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他们进去的,那座小木屋就在离公路边两百多米……
民警:我们把方圆几里范围都找过,也问过附近的人,他们都没听说过有谁在那山上修小木屋。你说的搜救队,我们也询问过了,他们在二十三号并没有派出人。
伍豪:你们怀疑我是在撒谎?可是我有撒谎的必要吗?还有,这几个背包和绳索有怎么解释?我怎么可能自己把这些东西弄到那里去?
民警:你先前说背包现在在你家里。
伍豪:可是……
民警:好了,这次事件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也请你不要再继续纠缠,否则我们回以恶意占用警力资源起诉你。
询问笔录第3次
时间:22XX年7月29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朱进记录人姓名: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