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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莎永远也记得第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chuī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女生,叫女生。"
"好好好,叫女生。"朱尔好脾气地说:"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又叹气说:"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辈子也住不上喽。"
叶莎倒不觉得那房子有多好,其实朱尔家那幢小楼才叫好,好好收拾下,住两个人应该是很幸福的才对,市区里那么吵,叶莎想朱尔还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吗?不过叶莎同意妈妈的另个看法,那就是如意是个好姑娘。叶莎真喜欢听如意说话的声音,个字个字像唱歌样清脆地吐出,还喜欢看她笑,笑起来,贝齿闪闪,很聪慧也很甜美。
朱尔结了婚就很少回他的老屋了,chūn天糙疯长的时候,叶莎上学放学经过那里,会不经意地看它眼。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了。和爸爸起去逛新华书店,偶尔会看到朱尔出的新书,爸爸就会在嘴里咕哝说:"这个臭小子,现在出了书也不给我寄本喽,当年他写不下去想下海的时候,还是我鼓励他的呢?"
叶莎也在慢慢地长大,开始慢慢地看得懂朱尔的书,觉得他真的是很有才。有次还在央电视上看到他被采访,穿着西装,打了领带,侃侃而谈,胡子也刮得很gān净,真有点不像他。想想他穿着汗衫子在自己家里蹲着呼哧哧喝稀粥的样子,叶莎觉得像做梦样。个这么有名的青年作家,曾经是自己的邻居,还曾骑着车天天陪他上学放学,给他讲故事,真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每年的chūn节,朱尔都会带着如意回来看看老屋和老邻居,每次还不忘给叶莎带礼物。叶莎很喜欢朱尔送的个发夹,有阵子天天戴着,听说还是如意亲手挑的,如意对叶莎说:"你头发这么好,不是好的发夹可配不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