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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友锋出院后,庄妮已经转学到了别的学校。李友锋恶狠狠地对我说:“算她溜得快,居然敢拿我开心,小心我灭了她!”

  “李友锋。”我笑笑地看着她说:“你不会的。”

  “为什么?”他说,“你怎么知道我会不会?”

  “因为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我说,“其实很多时候,别人都能比自己更能了解自己,”

  “头晕。”李友锋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说完了又说:“我他妈再也不上了,上真他妈没劲。”

  十四岁的我,是个十分叛逆的少女。我自己用把】

  

  十四岁的我,是个十分叛逆的少女。

  我自己用把大剪子,剪掉了我留了十年的麻花辫,穿着从地摊上买回来的大红亮晶晶的短上衣,黑皮裤,和帮男孩在市民广场前的空地上玩滑板车。

  我玩起滑板来命都可以不要,有时尖叫着从马路上骑车的人间穿过再溜回到广场,在众人的叫好和痛骂声,寻求欢乐。

  那天当我顶着头乱发,穿着乱七糟的衣服,拎着我心爱的滑板车,脏兮兮地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恨不得从五楼头跳下去。

  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她当时只问了我五个字:“头发怎么了?”

  “掉了。”

  “自己掉的?”她怒不可遏。

  “对。走着走着就掉了。”我胡说道,只想激起她更大的怒火。

  不知道从哪天起,我喜欢看她发火,只有在她发火的时候,我才会感觉我还是她的女儿。我也渐渐发现了做坏事的好处,比如我在课堂上大声地哼唱流行歌曲的时候,她会放下正在开的会议到学校里来,比如我跟林不凡的叔叔打架的时候,她也会断出差急匆匆地从深圳赶回家。

  如此看来,她并不是没时间,她只是不愿意为我花时间而已。

  可是那天妈妈没有发火,她把我领到水龙头下,细心地替我洗gān净了头发,然后她温柔地说:“女孩子,别的不说,定要gāngān净净的才好。”

  可是我总是让妈妈失望,连她最起码的要求我都做不到。

  我没能做个gāngān净净的女孩,这切是因为我遇到了老麦。

  妖妖说:“哦,老麦,你终于又肯提到老麦了。这是个很敏感的名字哦,要知道这个故事我期待已久。”

  “可是这不是个好故事。”我说。

  “瑟瑟,我听着呢。”妖妖说,“说出来,你就会好多了。说出来,才算你战胜了自我。不然你永远也赢不了自己。”

  “好吧。”我说。

  我是在次晚宴上认识老麦的,我猜想直到今天妈妈都后悔让我去参加了那次晚宴,那是她和爸爸个老朋友的六十大寿。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她千方百计地说服了我,她说:“妈妈跟那些人好久不见了,你跟在我身边,我也有个伴。”

  老麦就坐在我们对面。

  他长得真好看,像我喜欢的电影明星梁朝伟,有点点忧郁的艺术家的气质。我问妈妈他是谁,妈妈低声告诉我他是画家,现在是家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并携我客气地跟他打招呼。

  他看着我说:“这是叶叶?我的老天,上次见她,她还是个粉嘟嘟的婴儿。”

  “叶叶,这是你爸爸的老朋友。”妈妈说,“叫麦叔叔。”

  “麦叔叔。”我很乖巧地喊。

  他朝我微笑。他不知道,他是长得好看才有这个待遇,要是别人,我早扭开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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