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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种装饰了,而是成了解读她的把钥匙。在《不必知道我是谁》,每个章节都是以富有音乐xing的语言作为开头的,这是种在她看来很重要的提示。所以,她的作品具有种音乐般的美感。但是,她那些夸张的、甚至是很时尚的语言却体现了作家本人敏锐的观察力,也可以说是她本人青chūn活力的种体现。

  饶雪漫是很有发展潜质的个校园作家,她果她不是频繁出书而是在jīng心打磨她的的话,她的前景是不可限量的。但是,她又不忍心拒绝那些热爱她的读者们的期待。这是个矛盾,就如同所有处在成长期的少男少女们都具有渴望长大但又恐惧长大的心理矛盾样,她本人也存在着调整的问题,也存在着同样的焦虑和烦恼。

  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写得越来越好了。这个永远长不大但又始终在成长的、住在字里的小妖就这样和她的读者亲密地站在起,她总是要在每本书的结尾或明或暗地提醒她的读者:成长。我大言不惭地以个评论家的身份来解读她的潜台词,她的成长之意是如此迫切地提醒她的读者:请注意我的下本,定会写得更好!这也许是我的种善良而又美好的误读,但是,我真诚地希望这正是她本人的理想和追求,这也应该是她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祝福雪漫!

  我叫玫瑰,苏玫瑰

  我叫玫瑰,苏玫瑰。

  世界上再找不到比这更土的名字。

  懂事之后,我曾为这名字痛哭过整整三小时,哭得我妈妈终于下决心要带我去派出所改名字。她拉着我的手眼泪汪汪地说:“这是爸爸留给你的最好的礼物,可是玫瑰,你看你竟然不喜欢它。”

  哦,爸爸。

  我问妈妈:“爸爸为什么要给我起这样的名字?”

  妈妈指着外说:“你出生的时候,玫瑰开得满园,爸爸希望他的小女儿生都像玫瑰样美丽。”

  也许我真的可以生像朵玫瑰样的美丽,可惜,爸爸却永远也看不到了。在我五岁那年,他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把眼泪收起来,从那以后,没有再提改名字的事。就这样,直读到了初。

  上了初后我有了好朋友,很巧,她的名字叫莫丽。第次见面,她就笑嘻嘻地对我说:“你叫玫瑰,我叫茉莉,我们是两朵花儿啊。”边说还边捧着两只手,做出个花的手势来,可爱得要了命。

  有了莫丽,生活就多出来许多的快乐,我们俩家隔得不远,她喜欢来找我玩,在我们家门外大喊我的名字:“玫瑰,玫瑰,玫瑰快出来啊!”

  我们住的是平房,我家很穷,可是莫丽点儿也不嫌弃我。和数相亲相爱的女生样,我们起逛街,翻明星杂志,听歌上,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背贴着背读英语单词。日子像水样地流过去,眨眼,就初三了。